医保政策宣传

第七部分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政策须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欢迎来我院就医,我院是首批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自跨省异地就医工作

开展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工作,为提升您的就医体验,满足您的就医需求,请您在就医前了解以下内容:

一、您需在住院前在参保地已办理过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二、为保证您顺利就医,请您在住院时持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就医,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将作为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身份识别;

三、我院工作人员在为您办理入院登记时,会对您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做到人卡一致,如发现冒名顶替等情况,我们会立即停止为您办理持卡入院登记,并及时报告就医地经办机构,请您给予配合。

四、您在我省就医将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我院会对您的医疗服务一视同仁,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您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避免重复检查、过度医疗,为您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五、您在医院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文件中规定:“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

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执行。

六、您在出院时,只需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您若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七、若您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八、若您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请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沟通办理。

九、我院已建立异地就医人员的投诉渠道,若您在就医过程中发生不公正待遇等情况,我们将及时受理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对查实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执行,并逐级上报部级经办机构。

投诉电话:医院投诉电话:0371-60908829 就医地经办机构投诉电话:0371-65742316

十、您可在以下网址查询相关就医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查询网站:http://si.12333.gov.cn/

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查询网站:http://hnylbx.com/hnsi/index.htm

咨询电话:60908829 60905695

祝您在我院就医一切顺利!祝您早日康复!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