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宣传

省直门诊日常申报慢性病病种鉴定流程

一、 病种范围

1、 恶性肿瘤(放化疗、非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非透析)3、冠心病(搭桥、支架置入、球囊术后)4、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5、再生障碍性贫血6、溃疡性结肠炎7、克罗恩病8、甲状腺功能亢进

二、申报及鉴定流程

(一)申报时病人准备的材料:

1、申报病种的病历和检查化验单(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

2、诊断证明(加盖住院处诊断证明专用章)

3、《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终审鉴定表》(在科室领取,由医生填写)。

以上资料备齐后送至老门诊一楼医保办慢性病管理处,每周四之前递交的资料,参保人员一般一周后可以享受待遇(节假日除外)

二、专家鉴定及填写《终审鉴定表》注意事项:

1、相关专业鉴定专家(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参照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可填写《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终审鉴定表》。

2、《终审鉴定表》“病种名称”一栏,

肿瘤要写明是哪个部位的肿瘤,放化疗还是非放化疗;肾功能不全要写明是透析还是非透析;

“病情摘要”栏须详细写明参保人所提供病历的医疗机构名称、出院时间、病案号、符合申报病种鉴定标准的相关症状、体征、检查检验结果等内容,

鉴定意见栏:专家填写符合鉴定标准并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对于不符合或者达不到鉴定标准的,医生应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原因。(如有不符合或未达到标准的,如因专家签字确认,导致患者享受待遇,医保中心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以上详细资料已经放到内网,地址是ftp://192.168.120.2(医保办专用文件夹--随时申报慢病所需资料),大家可以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