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申报流程

疫情期间各类医保门诊慢性病(门特)便民措施

为保障医保门诊慢性病及门特患者在疫情封控期间的用药需求,近日河南省医保中心、郑州市医保中心、铁路医保相继发出通知(详见附件3红文),出台便民举措,现将相关通知整理,并补充完善最新通知,请患者朋友根据情况,就近购药,具体如下:

一、 医保普通慢性病患者开药须知

1、省医保当月内可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费买药,解封后携带患者社保卡复印件、自费的发票、药品费用明细清单到省医保中心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注:①省医保普通门诊慢性病待遇当月有效;

②就近医院自费开药时,如果用医保卡缴费,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了,后期不再进行手工报销。

③手工报销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

2、郑州市医保当月内确需用药的患者,可联系本人慢性病定点医院医保办,申请变更到就近的定点医院,之后可直接刷卡按慢性病报销。

注:①市医保普通门诊慢性病待遇按季度开药,10月之后,本季度待遇依旧有效。

②定点在我院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变更定点医院请联系医保办0371-60905695、0371-60979116。

3、铁路医保铁路医保普通门诊慢病患者,当月内可就近(当地)选择方便的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费买药,解封后携带自费的发票、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费用明细清单交至患者单位,随后单位交社保部进行手工报销。

注:①铁路医保普通门诊慢性病待遇当月有效;

②在就近医院自费开药时,不能用医保卡缴费。

二、医保门诊特药慢性病患者开药须知

1、省医保省医保门诊特药慢病患者,当月内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联系“双通道”药店(药店详情见附件1),自费取药(针剂除外)。药店要及时将相关药品、发票及费用清单配送到患者手中。解封后可持社保卡复印件、“双通道”药店发票(加盖公章)、定点药店处方医师处方及药品外包装到省医保中心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注:①省医保门特慢病患者慢性病待遇需严格按照周期使用,当月有效;

②手工报销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

2、郑州市医保市医保门诊特药慢病患者,当月内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联系“双通道”药店(药店详情见附件2),自费取药,解封后可持社保卡复印件、“双通道”药店发票(加盖公章)、定点药店处方医师处方及药品外包装到各区医保办事大厅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注:市医保门特慢病患者慢性病待遇需严格按照周期使用,当月有效;

3、铁路医保铁路医保门诊特药慢病患者,当月内可就近(当地)选择方便的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费买药,解封后携带自费的发票、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费用明细清单交至患者单位,随后单位交社保部进行手工报销。

注:铁路医保门特慢病患者慢性病待遇需严格按照周期使用,当月有效;

疫情期间我院医保办咨询电话:0371-60905695、0371-60979116。(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河南省中医院医保办

2022-10-27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