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0年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省医保、省离休、市医保(含居民、离休)、铁路医保(含离休)、新农合、省工伤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食管癌、扩张型心肌病)、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全国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医院确定“一院二区”的运营模式。院本部位于郑州市东风路与丰庆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11.77万平方米,核定床位2300张,开设临床医技科室53个,是郑州市北区最大的综合性医院;2个分院区,即高新区院区(河南省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和迎宾路院区。医院拥有3.0T核磁共振、宝石CT、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大生化分析仪等国内领先的医疗设备。现有职工2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00余人。

医院始终把“公益”贯穿于医疗服务中,推出多项便民优惠举措,近五年来为患者减免各项费用700万余元。医院以提高基层中医诊疗水平为己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精神,对口帮扶兰考县中医院、新县中医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医院和固始县中医院,托管林州县中医院和汝南县中医院,与80余家县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医院作为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选派多名专家和医护人员赴武汉和我省基层医院参与救治工作。在河南省向湖北省派出的3批68人的中医医疗队中,我院队员就占到60人,所在的国家(河南)援鄂中医医疗队被评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

医院坚持“弘扬祖国医学,博采现代科技”的办院方向,始终遵循“一切为了病人”的办院宗旨,秉承“承古纳今,厚德为民”的院训,发扬“文明、精湛、开拓、奉献”的办院精神,以精益求精的技术,严格高效的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医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人民满意医院”“河南省卫生系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药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中医医院管理先进单位”“全省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青文明号”“河南省第二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医院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5个:心病科、骨伤科、妇产科、外科、肝病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5个:中医心病学、中医男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全科医学、中医养生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0个:心病科、脑病科、肿瘤科、骨伤科、急诊科、外科、肝病科、妇科、预防保健科、中医护理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急诊科(含重症医学科)、外科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肿瘤科、急诊科(含重症医学科)、妇科、脾胃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为河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医院同时为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内镜、介入、骨伤、药事、护理、感染管理、病案质控中心和培训基地依托单位,为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院依托博士后研发基地、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全国首批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科研学术平台,开展博士、硕士、本科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和临床科研工作。设置中医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中医养生学专业、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及中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等5个专业方向,16个学科。其中中医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现有博士生导师16人,研究生导师96人,其中本院导师97人、校外兼职导师15人。2019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6项,获省部级成果1项,厅局级成果22项,发表论文565篇,其中SCI收录19篇,北大中文核心110篇。出版著作47部,完成Ⅰ期临床试验8项。

医院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中医名家辈出。有全国名中医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全国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6人,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10人,省级名中医9人,省管优秀专家3人。设有国医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名中医毛德西工作室1个,国家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9个,省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5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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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20年度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收入160,742.07万元,支出165,096.9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902.57万元,下降2.96%。支出增加19,763.26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是2020年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收入受到影响,较往年有所下降,同时,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的改扩建支出、防疫物资的购置等导致支出较2019年有大幅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74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27.46万元,占9.72%;事业收入141,129.06万元,占87.80%;其他收入3,985.56万元,占2.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65,09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04.75万元,占96.01%;项目支出6,592.21万元,占3.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627.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039.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01.62万元,增长29.95%;财政拨款增加1,676.46万元,增长20.05%。主要原因是医院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执行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9.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8%。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42.46万元,增长21.00%。主要原因是医院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执行力度。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9.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1.62万元,占0.32%;卫生健康支出10,007.36万元,占99.68%。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3%。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科学技术支出为以前年度财政结转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批复的年初预算数为2020年度下达的部分财政资金;二、2020年度支出的部分财政资金为以前年度财政结转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0.0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发放。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院无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高度重视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接到通知后,我院成立了以计划财务部为牵头科室的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涵盖医务部、科研科、人力资源部等项目主管科室。组织自评工作动员会,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自评工作围绕“单位整体预算绩效自评表”展开,采取账簿查阅、资料审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优秀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我院在按照省卫健委相关要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依托中医医院优势专科,引进和培养了优秀人才和专家团队,打造了临床和科研平台,推广了临床诊疗新技术,成功推进了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学术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提升,提升了重大和疑难疾病的中医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了我省和周边区域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中医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专项立足于我院实际情况,围绕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这一专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中医药特色优势,培养了优秀中医药科研人才,培育了有潜力的中医药科研课题和方向,成功促进了我院中医药科学进步和学术发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院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院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32.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71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